Luoyang Housing Security And Real Estate Service Center
1、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2、纸质申请材料收取方式
窗口领取
法定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3、办理系统咨询电话
一、固话咨询:0379-63280578
二、网上咨询地址: http://was.hnzwfw.gov.cn/evaluation-web/userAuthent/getUserAuthent.do?flag=3
4、申请条件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
5、设定依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第二十二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五)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审核同意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
6、办理流程
受理—现场勘查—复核—公示—审核—资金划转—归档
7、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原件:0 |
2 |
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书面确认、预算咨询报告、招标及... |
原件:0 |
3 |
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 |
原件:0 |
4 |
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书面确认结果及明细 |
原件:0 |
5 |
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预算咨询报告 |
原件:0 |
6 |
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维修、更新、改造项目招标及中标通知书 |
原件:0 |
7 |
政府代管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立项申请表 |
原件: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