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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公租、廉租、经济适用房需开具“无房证明”的,应怎样办理?
发布时间:2019-02-18 16:15:00  |  
栏目:文件解读  |  
浏览次数:0
    1、申请公租房和廉租房无需申请人前来查询出具“无房证明”,由各房管分局统一查询(廛河区除外)。
    2、申请经济适用房审核后如需要空挂证明,本人携带身份证和户口簿,到产权处二楼档案查询窗口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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