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Luoyang Housing Security And Real Estate Service Center
网站首页
党的建设
党务公开
党建动态
廉政建设
文明创建
政务公开
中心简介
领导分工
组织机构
年度预决算公开
权责清单
信息公开规定
信息公开指南
信息公开目录
行业动态
县区动态
要闻动态
政策文件
文件解读
投诉建议
在线投诉
调查征集
我要建议
联系热线
网上大厅
预售楼盘查询
期房签约查询
现房签约查询
业务进度查询
企业资质查询
预售指导价查询
存量房合同查询
评估机构查询
公告公示
风险提示
温馨提醒
遗失公告
保障房资格公示
经适房公告
公租房公告
廉租房公告
房产市场综合公告
保障房摇号结果
保障房项目建设
办事指南
表格下载
房产交易业务
经济适用房业务
公租房业务
廉租房业务
维修资金
房产租赁业务
物业管理业务
房屋安全鉴定业务
房改房业务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商品房预售许可核发
发布时间:2020-12-10 14:57:54  |  
栏目:房产交易业务  |  
浏览次数:0

1、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2、办理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3、办理系统咨询电话

一、固话咨询:0379-63363961 

二、网上咨询地址:

http://was.hnzwfw.gov.cn/evaluation-web/userAuthent/getUserAuthent.do?flag=3

4、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9号公布,2009年8月27日第二次修改)第四十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三)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4.(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5、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7月5日主席令第二十九号,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6、办理流程

1.受理

2.审查

3.审核

4.发证

7、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原件:0
复印件:1

2

营业执照

原件:0

复印件:1

3

商品房预售款监管证明

原件:1

复印件:0

4

商品房项目预售方案

原件:1

复印件:0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原件:0

复印件:1

6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

原件:0

复印件:1

7

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表

原件:1

复印件:0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原件:0

复印件:0

9

房屋面积测绘报告书

原件:0

复印件:1

10

物业管理事项备案表

原件:1

复印件:0

上一篇:
商品房预售许可变更(预售项目转让变更)
下一篇: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备案
经济适用住房网上报名系统